民间借贷疑难案件调研报告

民间借贷疑难案件调研报告

问: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有何难点
  1. 答:法律分析:1.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风险意识不强。民间借贷大多采用信用担保的方式,债权保障性较弱,一旦发生纠纷,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察衫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2.出借人往往仅持有借条而缺乏款项交付凭证。如果是数额较小的借款,一般可以推定出具借条时款项已经交付,从而认定借款事实的发生。但对激没敏于数额较大或巨大的借款,仅有借条或借款合同、收据,而没有款项交付的其他证据,认定借款事实是否实明枝际发生较为困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问:民间借贷案件怎么结案后,怎么样才可以拿到结案报告
  1. 答:根孝空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执行完结案程序后。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结束后,只要执行由法官作出山扮终止执行的裁定逗慎灶,就能拿到该报告,结案报告是结案报告是律师在***的诉讼案件完结之后写给律师事务所的书面工作报告。
问:民间借贷纠纷如何解决
  1. 答:审理民间借贷槐埋纠纷的解决办法有:1、针对借贷纠纷案件中被告庭前离家,不积极出庭应诉及拒收裁判文书等情形,采用直接送达方式;2、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过程中发现涉及犯罪的,移送审查;3、加大对借贷关系合法性的审查力度。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悔橡院关于审理民碧明旁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虽有关联但不是同一事实的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民间借贷疑难案件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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