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件遗失怎么办?

原件遗失怎么办?

一、书证原件遗失怎么办(论文文献综述)

黄健[1](2021)在《我国刑事诉讼书证复制件准入情形研究——基于民事对应规则的参照与调整》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出于对证据内容真实性的考量,英美法系确立了最佳证据规则。该规则作用于书证领域的一个"去误导性"解读,即在诉讼中书证原件被优先采纳,复制件在特定情形方可准入。我国三大诉讼均有书证原件优先适用,复制件例外适用的原则性规定,但仅有民事司法解释对何谓"提交书证原件确有困难",也即复制件准入的具体情形作出规定。在刑事诉讼中,书证复制件准入规则表述空洞,具体情形阙如,从而导致复制件审查、运用的实践乱象。可参照民事既有规则探索刑事诉讼书证复制件准入情形具体化,但尚需审酌民、刑事诉讼在基础理念、基本原则、具体制度等方面的显着差别,并加以调整,方能形成与我国刑事诉讼相兼容的书证复制件准入规则。以小见大,我国不同诉讼领域证据规则的统一绝非简单地相互参照、罗列叠加,证据规则统一所面临的若干难题亟待破解。

何爱伟[2](2020)在《民事诉讼中电子证据司法采信规则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在电子证据广泛应用的情况下,我国民事诉讼法律体系对于采信未有较统一正式的规则与程序,司法审判人员在这一问题上具有很大的自由裁量空间,司法审判人员对电子证据的采信呈现出质量不高的状况。由于审判人员对于新技术的不确定性,而将电子证据的采信大部分转到公证。经过公证的“书证”是认定电子证据的重要标准,因此诉讼的压力就转化成了取得电子证据公证文书的压力,这一情况明显地脱离了以审判为中心的理论体系。面对民事诉讼程序中电子证据的司法采信问题,本文展开研究的内容包括三个方面:第一部分,对我国民事诉讼判决关于电子证据司法采信规则的分析研究,具体而言,对电子司法采信结果以及所依据的法律规范、程序的进行分析,并且总结出其中的问题。电子证据司法采信判决结果分析,包括电子证据采信的理由分析、电子证据不予采信的理由分析,采信结论分析以及基于适用法律条文的立法情况分析。第二部分,研究电子证据与电子数据等相关概念、关于民事诉讼中电子证据原件的学说、建立民事诉讼中电子证据司法采信规则的必要性分析和公证必要性分析、民事诉讼中电子证据司法采信规则的标准,民事诉讼中电子证据司法采信最佳证据规则与真实性鉴证及有关背景和程序的比较。第三部分,通过分析和总结国内外民事诉讼中电子证据的相关问题和理论,并从中分析出可借鉴和完善立法的合理因素,在分析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特色的民事诉讼电子证据司法采信规则的观点。

陈立群[3](2020)在《电子证据真实性认定规则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人类社会信息化程度越来越高,信息存在与取得方式的突破使证据法学与证据立法都面临多重考验。民事纠纷呈现网络化的趋势,存在于网络或电子设备中的电子信息对案件事实认定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如果伪造的电子信息没有被排除而作为证据使用,将导致法官做出错误的裁判,正确认定电子证据的真实性显得十分重要。最高人民法院修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前,电子证据真实性认定规则基本处于空白状态。互联网法院成立后,普通法院与互联网法院关于电子证据真实性认定率存在较大偏差。对两类法院裁判的分析比较可知,我国实际审判中存在不同法官对电子证据真实性认定理由有偏差甚至矛盾、混淆证据资格与证明力的审查、以关联性认定规避真实性认定等现象。本文认为,如果没有体系的电子证据真实性认定规则,这些现象将继续存在。本文以案例分析、文献分析、域外比较为主要研究方法,以区分证据的形式真实与实质真实为理论基础,否定电子证据“易失真”论,阐明通过司法证明模式辩明形式真实、实质真实由法官结合其他证据进行判断的理论依据。通过考察并借鉴域外关于对界定电子证据的原件、特征、推定真实的相关规则,重新界定电子证据的本质特征、原件涵义与真实性,提出建立适当的电子证据保管制度,规范当事人的举证方式,强调对电子存证技术的质证与提高法庭信息化与鉴定技术,通过设定电子证据推定真实情形、考察存证机构资质与操作、识别电子证据独特性、公证电子证据认定四个方面来认定电子证据真实性,以构建我国电子证据真实性认定规则。除绪论与结语外,正文共有四个章节。正文第一章对收集的1452起司法裁判进行分析并梳理具体认定理由,归纳普通法院与互联网法院对电子证据真实性认定的审判现状,分析现状成因,总结出我国电子证据真实性认定规则应当从(1)证据原件应如何界定、(2)电子证据真实性如何证明、(3)公证对电子证据真实性认定的作用三个方面进行思考。第二章,阐述证据真实性涵义与认定方式,分析电子证据的本质特征、电子证据真实性的涵义,明确电子证据真实性的认定应当区分形式真实与客观真实,通过司法证明的方式辩明形式真实,实质真实由法官依据其他证据做出判断,并说明有关证据规则对电子证据真实性认定的适用问题。第三章为域外经验借鉴部分,分别考察美国《联邦证据规则》与加拿大《统一电子证据法》的相关规定,梳理有益经验,借鉴两部域外法律关于电子证据的特征、原件与推定真实的制度理念,在构建我国电子证据真实性认定规则时应当着重思考的内容。第四章,针对我国的司法现状,有必要重新界定电子证据的本质、原件以及真实性的涵义。构建适当的电子证据保管制度,消除普通法院与互联网法院因审理模式不同而出现认定的偏差。最后分别从举证、质证、认证三个层面提出构建我国电子证据真实性认定规则的具体建议。

廖春梅[4](2019)在《欠薪条原件遗失,还能向公司索要工资吗》文中提出编辑同志:一家公司曾向我出具欠薪条。日前基于约定的期限届满,我前去索要时,却发现原件遗失。而公司面对我手中的复印件就是不肯支付,甚至反咬一口说其已经付清。请问:欠薪条原件遗失,我就不能索要工资了吗?读者刘萌萌刘萌萌读者:欠薪条原件遗失并不等于

汪上翔[5](2019)在《刑事诉讼中电子证据收集与提交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电子证据,是指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和电子设备形成的一切证据,或者以电子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一切证据。作为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以后才出现的一种新兴证据,电子证据在我国最先是被作为视听资料来处理的,伴随着电子信息和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电子证据在刑事诉讼活动中证明案件事实的作用越来越大,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将电子证据纳入法定证据种类,与试听资料共同作为第八类证据。自此,电子证据开始作为一种独立的法定证据出现在刑事诉讼中,在刑事诉讼中使用电子证据的起点是侦查机关收集提取电子证据,然后向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提交电子证据,最后审判机关根据证据规则决定对该电子证据是否采信。电子证据的收集是使用电子证据的起点,电子证据的提交则是在规范收集的电子证据基础上使用电子证据的关键环节,收集是提交的前提和基础,提交是收集的目的和意义所在,由于电子证据的数字性、虚拟性,收集到提交并不是简单的“一送了之”,这一过程需要根据电子证据的属性进行合理规范的转化和说明,这可以通过鉴定意见,也可以通过数据的打印播放、数据属性的说明等方式。电子证据在收集过程中存在容易侵犯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滥用强制侦查手段,取证审批程序模糊的问题。电子证据在提交过程中存在难以出示原件、原件质证受限、转化方式不规范的问题。电子证据在收集和提交过程中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在于电子证据的很多基础理论研究还不够成熟充分,相关法律规定、司法解释存在矛盾,造成了收集和提交程序不清晰、手段不规范。与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传统证据不同,电子证据作为一种全新的证据形式,具有系统性、稳定性、多元性三大属性,还具有海量性、易损毁性和高科技性等性质。我们要解决电子证据收集和提交过程中产生的相关问题,就要以电子证据的相关属性为基础,深入研究电子证据的基本理论,以此指导电子证据的实践运用。对电子证据科学分类,并且应在严格具体的审批程序下以适当的方式收集电子证据。对于电子证据的原件和复制件,应按照最小破坏原则进行分析提取并加以妥善保存,在提交和质证环节也不能完全按照最佳证据规则,要合理使用原件和复制件等相关材料。对于电子证据原件和复制件的转化方式—司法鉴定意见,要完善对司法机关内部和第三方鉴定机构的管理,加强鉴定人专业化的管理体制建设,同时强化司法鉴定在法庭审理中的质证程序规则。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电子证据在收集和提交的过程中符合“真实、完整、合法”的审查要求,发挥电子证据应有的证据作用。

黄鑫[6](2019)在《信息视野下的最佳证据规则研究》文中指出最佳证据规则是英美法系国家一项沿用至今的证据规则,其本质精神可以归纳为:如果要证明文书中的内容,必须提交原始证据。在现代法律实践中,该规则局限于要求收集到的书证应当是原件。随着信息社会的到来,传统最佳证据规则的局限越来越明显,而且电子数据的出现冲击了“原件说”的理论基础,墨守成规于“书证即原件”的思维定式不利于司法从业者发现事实真相,因此重构最佳证据规则的意义重大。文章通过溯源最佳证据规则的历史,发现自最佳证据规则产生以来,司法从业者为查明案件事实真相,追求司法公正,孜孜以求地把最好的证据呈现给法庭,但对何为最好的证据概念模糊。因此为契合社会发展,文章对最佳证据规则的内涵进行了重构,提出了“信息完整性说”,认为“最佳证据”即为信息最完整的证据,原件以其信息最完整自证为最佳证据,并分析了复制件成为最佳证据之可能。文章分为四个部分:第一章为引言,介绍了最佳证据规则的研究背景、研究现状、研究意义;第二章考察了传统最佳证据规则的雏形,“原件说”的生成及立法实践;第三章阐述了传统最佳证据规则的局限,“原件说”自身的局限性、复制件证据力强于原件的情况以及电子数据的出现对原件的冲击,因此重构最佳证据规则的内涵是顺应时代之发展;第四章在第三章的基础上,重构了最佳证据规则的内涵,提出了最佳证据为信息最完整的证据,即“信息完整性说”,并论证了“信息完整性说”的合理性。

顾艳[7](2013)在《最佳证据规则研究》文中指出随着国外诸多证据的理论纷纷被引进国内,有关证据规则的研究已经成为学术界的热点。英美法系国家的证据法是经过长期的审判实践,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值得我们进一步研究。最佳证据规则是普通法系证据法学中一条基本证据规则。近几年来,作为英美法系一项非常重要且发展日益成熟的制度,最佳证据规则也逐渐成为国内学者们研究和思考的一个重点。通过研究该项规则并加以借鉴,对于弥补我国书证证据规则立法上的空白有着现实意义,也有利于推进构建我国系统规范的统一证据规则。本论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从最佳证据的基本概念出发,通过对与最佳证据规则相关的证据概念的解释与比较,以界定最佳证据的基本含义并理解最佳证据规则的核心内涵。论文的第二部分是对对该规则进行横,纵向方面加以全面考察。从横向上看,我们对最佳证据规则得以存在和发展的理论基础进行剖析,包括防止错误,保证书证的可靠性、预防欺诈以及确认书证在法律中的中心地位。从纵向上看,通过以肯定到否定再到否定之否定这样一种思维方式,对最佳证据规则的产生背景,发展与反思以及突破进行详细描述分析,力图向读者展现最佳证据规则完整的历史发展脉络。论文的第三部分通过比较研究和实证的方法,对包括英国、美国、加拿大等英美法系国家的最佳证据规则以及大陆法系的相似规则进行介绍并对两大法系的两种制度加以一定比较分析。最后论文从最佳证据规则的目的、最佳证据规则与现代社会的契合性以及最佳证据规则与现代社会的分离三方面对最佳证据规则进行评析,然后在了解我国目前对待最佳证据规则的态度以及在我国构建最佳证据规则存在的难题的基础上,借鉴国外的经验对该规则的构建提出具体的建议。

郑婕[8](2013)在《论英美法系最佳证据规则的现代发展及对我国的启示》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最佳证据规则是英美法系中一项古老的证据规则,历经了不同的发展阶段。该规则产生之初适用于一切证据,即要求对于某一特定的案件事实只能采用最令人信服或最具说服力的方式予以证明。但随着历史的发展,这一规则最终被局限于书证领域,主要调整书证原件与复制件之间的关系。为适应现代经济发展及科技进步的要求,英美法系各国对于最佳证据规则中原件、复制件的定义,适用的例外情形等都进行了详尽的规定,体现了人们对该规则认识的不断升华,以更加符合现代诉讼规律和时代发展的要求。本文拟从最佳证据规则的形成与发展及电子证据对该规则的最新突破的基础上,运用比较研究与实证研究的方法,对英美法系最佳证据规则加以分析,并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针对我国相关立法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完善我国最佳证据规则的可行性建议。本文以“论英美法系最佳证据规则的现代发展及对我国的启示”为题,全文共分为五大部分。第一部分 英美法系最佳证据规则概述。该部分主要考察了最佳证据规则在中世纪的源起以及在现代语境下的发展。第二部分 英美法系最佳证据规则之立法考察。本部分首先分别简述了美国和英国的相关立法,而后考察了英美法系最佳证据规则的现代发展,在分析最佳证据规则面临的现代挑战后又叙述了次要证据规则的确立。通过这一部分的论述,主要目的是详细阐述英美法系最佳证据规则在当代的演变过程以便后文分析该规则的现代发展对我国的启示作用。第三部分 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本部分分析了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对最佳证据规则的相关规定,主要讲述了书证的一般性规定与例外性规定以及原件与复制件的证明力规定。第四部分 我国与英美法系国家相关立法的差异及成因分析。本部分从立法形式、适用范围、相关概念等入手指出了我国与英美法系国家在最佳证据规则相关立法中差异表现并分析了该差异形成的原因。第五部分 英美法系最佳证据规则对我国的启示。本部分首先由一起贷款纠纷案引发的实证思考入手,分析了该规则对我国的借鉴意义并从立法统一、概念界定、适用范围等方面提出了完善我国最佳证据规则的建议。

刘英明[9](2012)在《中美书证证据能力规则之比较》文中研究说明我国证据法应借鉴美国《联邦证据规则》,从下述五个方面完善现有的书证证据能力规则:以鉴真规则和传闻证据规则替代抽象的辨别真伪规则,从而分别保证书证的"形式真实"和内容真实;从概念、整体思路、可操作性三个角度完善我国的原始文书规则;赋予对方异议权以增强我国摘录完整性规则的可操作性;应引进摘要采纳规则,以适应数量巨大书证出示调查的需要;采取广义的书证界定,取消视听资料和电子证据这两种法定证据种类,正视转化书证、综合性书证的存在并对其实行多重审查。

洪冬英[10](2011)在《论书证复制件的证据效力》文中研究表明书证是诉讼尤其是民事、行政诉讼中最常运用的证据种类。现行法定证据种类中书证与其他证据种类发生重叠交叉,应重新厘定书证的内涵与外延。书证复制件在诉讼中也频繁出现,复制内容准确、复制方法科学形成的均是书证复制件。书证复制件的证据效力应从形式证据效力和实质证据效力来考量,法律应对书证复制件规定较为宽松的形式证据效力,对某些特殊的书证复制件由法律推定为具有与原件同等的实质证据效力。在法律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书证复制件的实质证据效力由法官以利益平衡的原则进行自由裁量。

二、书证原件遗失怎么办(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书证原件遗失怎么办(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刑事诉讼书证复制件准入情形研究——基于民事对应规则的参照与调整(论文提纲范文)

一、书证原件优先采纳与复制件特定准入
    (一)英美最佳证据规则的“去误导性”解读
    (二)我国刑事书证原件优先运用与复制件特定准入
二、我国刑事诉讼书证复制件准入情形亟待明确
    (一)复制件准入情形阙如与司法乱象
        1. 对是否属于“取得原件确有困难”不予判断
        2. 对是否属于“取得原件确有困难”判断不一
    (二)既有民事司法解释规则可供参考
三、刑事诉讼书证复制件准入情形的设定
    (一)“对方当事人控制原件拒不提交”情形的重构
        1. 援用“通知被追诉人提交”的类似表述不妥
        2. 被追诉人拒不提交并非一律导致复制件准入
    (二)“他人控制原件有权不提交”情形的微调
        1. 他人提交证据义务的常态性与特殊性之辨
        2. 刑事诉讼他人提供证据义务的常态性
    (三)“申请法院调取而未获得”情形的明晰
    (四)刑事诉讼书证复制件准入规则的建议表述
结语:统一我国证据规则的核心难题

(2)民事诉讼中电子证据司法采信规则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序论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意义
    三、研究思路
    四、研究方法
    五、研究现状
    六、研究创新点
第一章 电子证据司法采信裁判与可适用的法律分析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第二节 对民事案件中电子证据司法采信裁判的分析
        一、电子证据采信的理由分析
        二、电子证据不予采信的理由分析
        三、电子证据采信结果的原因分析
    第三节 有关电子证据司法采信可适用的现行法律情况分析
第二章 民事诉讼中电子证据的相关概念、特征及理论
    第一节 电子证据的相关概念
        一、电子证据概念的演变
        二、电子证据和电子数据的区分
    第二节 电子证据的特点分析与分类研究
        一、电子证据的特点分析
        二、电子证据的分类研究
    第三节 关于民事诉讼中电子证据原件理论
        一、单一原件载体论
        二、多原件论
        三、无原件论
第三章 建立民事诉讼电子证据司法采信规则的必要性分析
    第一节 提高电子证据司法采信来源多元化的需求
        一、电子证据公证必要性
        二、提升电子证据司法采信来源多元化
    第二节 民事诉讼电子证据采信规则的现实必要性
        一、完善我国电子证据采信的程序性和逻辑性
        二、提高电子证据的采信结果说服力
        三、实现公正与效率的统一,提高司法权威性
第四章 民事诉讼中电子证据司法采信规则的标准
    第一节 电子证据证据能力的“法律争点”
        一、关联性
        二、合法性
        三、客观真实性鉴证
    第二节 电子证据证明能力的“事实争点”
        一、盖然性占优势的标准
        二、清楚及确信的标准
        三、排除合理怀疑的标准
第五章 民事诉讼中电子证据司法采信相关规则的比较研究
    第一节 民事诉讼中电子证据归类规则的比较
        一、依据书证采信规则
        二、依据书证采信规则的例外
        三、建立独立的电子证据采信规则
    第二节 民事诉讼中电子证据最佳证据规则适用的比较
        一、适用最佳证据规则的纵向比较
        二、适用最佳证据规则横向比较
    第三节 民事诉讼中电子证据司法采信程序的比较
        一、关于民事诉讼电子证据司法采信程序背景的比较
        二、关于民事诉讼电子证据司法采信程序运行的比较分析
第六章 我国民事诉讼中电子证据司法采信规则的完善
    第一节 确立民事诉讼电子证据司法采信规则的依据
        一、真实性鉴证规则的适用
        二、最佳证据规则的适用
    第二节 电子证据司法采信审查主体
        一、司法机关对电子证据的形式审查主体
        二、司法机关对电子证据的真实性验证主体
    第三节 规范电子证据司法采信规则的审查程序
        一、规范电子证据提取和鉴证程序
        二、规范电子证据开示
        三、规范电子证据司法采信裁判的说理性
        四、运用区块链技术进行司法存证采信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3)电子证据真实性认定规则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意义与研究目标
    三、研究文献综述
    四、主要观点
    五、创新之处
第一章 电子证据真实性认定规则现存问题的实证分析
    第一节 普通法院与互联网法院认定电子证据真实性现状对比分析
        一、整体数据对比
        二、认定理由归纳与具体案例分析
        (一)普通法院关于电子证据真实性认定理由归纳
        (二)互联网法院对电子证据真实性认定理由归纳
        (三)其他认定情形
    第二节 电子证据真实性认定现象的成因与问题梳理
        一、现象阐述
        (一)普通法院与互联网法院认可率存在明显差异
        (二)法院系统内对电子证据认定规则认识不一
        二、问题梳理
        (一)电子证据原件应如何界定
        (二)电子证据真实性如何证明
        (三)公证对电子证据真实性认定的作用
第二章 电子证据真实性认定的法理分析
    第一节 民事证据真实性涵义
    第二节 民事证据真实性认定的法理分析
        一、司法证明与证据事实的关系
        (一)司法证明相关概念阐述
        (二)运用司法证明辩明证据事实
        二、适用于证据真实性认定的证据规则
        (一)最佳证据规则
        (二)传闻证据规则
    第三节 电子证据真实性认定的理论基础
        一、电子证据真实性含义与特点
        (一)电子证据的定义与特征
        (二)电子证据真实性阐述以及与其他法定证据真实性比较
        二、电子证据的形式真实与实质真实
        (一)电子证据的形式真实
        (二)电子证据的实质真实
        (三)形式真实与实质真实的关系
        三、证据规则对电子证据真实性认定的适用
        (一)最佳证据规则与电子证据真实性认定
        (二)传闻证据规则与电子证据真实性认定
第三章 域外电子证据真实性认定规则
    第一节 英美法系国家关于电子证据形式真实认定规则
        一、美国《联邦证据规则》
        (一)显而易见的独特特征
        (二)对商业邮件使用者的识别
        (三)电子信息原件的确认与副本的可采纳性
        二、加拿大《统一电子证据法》
        (一)设备运行的正常状态
        (二)电子证据来源于对方当事人
        (三)来源于第三方惯常业务中的记录与存储
    第二节 域外电子证据真实性认定规则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一、关于电子证据原件认定的借鉴意义
        二、关于识别电子证据特征的借鉴意义
        三、关于电子证据推定真实的借鉴意义
第四章 电子证据真实性认定规则完善建议
    第一节 理清电子证据本质与真实性涵义
        一、电子证据本质的界定
        二、电子证据特性与原件的正确认识
        三、电子证据真实性涵义分析
        (一)生成系统安全性
        (二)固定保存可靠性
        (三)数据形式独特性
    第二节 构建适当的电子证据保管制度
        一、加强法院与第三方存证平台的对接
        二、构建法院主导的“区块链”存证系统
    第三节 构建电子证据真实性认定规则
        一、规范举证方式与设定证明责任
        (一)规范电子证据举证方式
        (二)设定证据事实的证明责任
        二、完善质证模式
        (一)注重考察电子存证机构资质
        (二)提升庭审信息化程度与鉴定技术
        三、构建认证规则
        (一)设定推定电子证据真实规则
        (二)对电子存证证据的认定
        (三)识别具体电子证据特征
        (四)明确公证对电子证据真实性认定的作用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5)刑事诉讼中电子证据收集与提交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导言
第一章 刑事诉讼中电子证据收集与提交的相关理论
    第一节 电子证据的概念及其在中国的发展
        一、电子证据的概念和特性
        二、电子证据在我国的发展
    第二节 电子证据收集与提交的关系
        一、电子证据收集与提交的关系
        二、刑事诉讼电子证据收集与提交的独特性
    第三节 电子证据的印证规则及证据能力
        一、电子证据的印证规则
        二、电子证据的证据能力
第二章 刑事诉讼中电子证据收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节 电子证据的收集过程
    第二节 电子证据的收集与权利保障
        一、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易受侵害
        二、初查阶段应以任意侦查方式为主
        三、在线提取、网络远程勘验审批程序模糊
    第三节 电子证据收集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电子证据未科学分类
        二、初查阶段收集手段不合规
        三、审批程序不健全
第三章 刑事诉讼中电子证据提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节 传统证据的出示方式及基本要求
        一、传统证据的出示方式
        二、最佳证据规则的要求
    第二节 电子证据原件提交的困境
        一、难以出示原件
        二、原件难以被有效质证
        三、司法鉴定意见的缺陷
    第三节 电子证据提交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电子证据的易损毁性、高科技性
        二、电子证据转化方式需规范
第四章 刑事诉讼中电子证据收集与提交的规范
    第一节 电子证据收集的规范化
        一、分类处理电子证据
        二、以任意侦查方式收集电子证据
        三、在线提取、远程勘验应严格审批
    第二节 突破证据原件理论
        一、最佳证据规则的合理适用
        二、电子证据原件理论创新在我国的运用
        三、最小破坏原则
    第三节 完善司法鉴定制度
        一、完善司法鉴定机构管理制度的必要性
        二、完善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管理体制
        三、强化司法鉴定质证程序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在读期间相关成果发表情况

(6)信息视野下的最佳证据规则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引言
    第一节 研究背景
    第二节 研究现状
    第三节 研究意义
第二章 传统最佳证据规则:“原件说”的生成
    第一节 最佳证据规则的雏形
        一、最佳证据规则的产生
        二、最佳证据规则的内涵
    第二节 “原件说”的生成
        一、最佳证据规则僵化为“原件说”
    第三节 “原件说”的立法实践
        一、国外立法实践
        二、我国立法实践
第三章 传统最佳证据规则的局限:“原件说”的优势与不足
    第一节 “原件说”的优势
    第二节 “原件说”的不足
        一、“原件说”自身的局限性
        二、复制件证据优于原件的情况
        三、电子数据对原件的突破
第四章 信息视野下最佳证据规则的重构:“信息完整性说”的确立
    第一节 “信息完整性说”的内涵
    第二节 “信息完整性说”的合理性
        一、书证与信息完整性
        二、电子证据与信息完整性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从事的科研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7)最佳证据规则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最佳证据规则的内涵
    一、最佳证据的含义
        (一) 最佳证据与次要证据
        (二) 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
        (三) 优势证据的概念
    二、最佳证据规则的规则内容
        (一) 最佳证据规则的基本含义
        (二) 最佳证据规则的适用
        (三) 最佳证据规则与原件、原本
第二章 最佳证据规则的理论基础和制度变迁
    一、最佳证据规则的理论基础
    二、最佳证据规则的制度变迁
第三章 最佳证据规则的域外考察
    一、英国的最佳证据规则
        (一) 规则概述
        (二) 立法体例及规则内容
    二、美国的最佳证据规则
        (一) 规则概述
        (二) 立法法例和规则内容
    三、加拿大的最佳证据规则
    四、大陆法系国家的相似制度
第四章 最佳证据规则的借鉴意义
    一、最佳证据规则的评析
        (一) 最佳证据规则的目的
        (二) 最佳证据规则与现代社会的契合
        (三) 最佳证据规则与现代社会的分离
    二、我国相关制度的规定及问题分析
        (一) 我国相关制度的规定
        (二) 我国立法规定存在的问题
    三、我国借鉴最佳证据规则的意义
第五章 完善我国最佳证据规则的思考
    一、最佳证据规则的适用范围
    二、明确相关概念的内涵
    三、确定第二手证据的范围
    四、明确采纳第二手证据的前提
    五、明确不能提出原件的后果
    六、构建我国最佳证据规则的配套制度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8)论英美法系最佳证据规则的现代发展及对我国的启示(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英美法系最佳证据规则概述
    (一) 中世纪思想及最佳证据规则溯源
    (二) 现代语境下的最佳证据规则
二、英美法系最佳证据规则之立法考察
    (一) 美国相关立法评述
    (二) 英国相关立法概述
    (三) 英美法系最佳证据规则的现代发展
    (四) 最佳证据规则面临的现代挑战
    (五) 美国加州证据法“次要证据规则”(SECONDARY EVIDENCE RUIE)的确立
三、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
    (一) 关于文书证据的一般性与例外性规定
    (二) 原件、复制件的证明力规定
四、我国与英美法系国家相关立法的差异及成因分析
    (一) 立法差异
    (二) 成因分析
五、英美法系最佳证据规则对我国的启示
    (一) 一起贷款纠纷案引发的实证思考
    (二) 英美法系最佳证据规则的借鉴意义
    (三) 完善我国最佳证据规则的举措
参考文献
致谢

(9)中美书证证据能力规则之比较(论文提纲范文)

一、中国法的书证证据能力规则——以民事书证为例
    1.辨别真伪规则。
    2.原始文书规则。
    3.书证摘录完整性规则。
二、美国证据法上的书证证据能力规则——基于《联邦证据规则》的分析
    1.鉴真与辨认规则。
    2.原始文书规则。
    3.禁止脱离上下文朗读材料。
    4.摘要的可采性规则。
    5.可能适用的其他证据规则。
三、比较与启示
    (一) 比较
    (二) 启示

(10)论书证复制件的证据效力(论文提纲范文)

一、书证及其复制件范围的重新界定
二、书证复制件证据效力的内在机理分析
三、书证复制件证据效力的例外规制

四、书证原件遗失怎么办(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刑事诉讼书证复制件准入情形研究——基于民事对应规则的参照与调整[J]. 黄健. 证据科学, 2021(03)
  • [2]民事诉讼中电子证据司法采信规则研究[D]. 何爱伟. 广西民族大学, 2020(05)
  • [3]电子证据真实性认定规则研究[D]. 陈立群.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2020(08)
  • [4]欠薪条原件遗失,还能向公司索要工资吗[J]. 廖春梅. 新农村, 2019(10)
  • [5]刑事诉讼中电子证据收集与提交问题研究[D]. 汪上翔. 南京师范大学, 2019(02)
  • [6]信息视野下的最佳证据规则研究[D]. 黄鑫. 重庆邮电大学, 2019(02)
  • [7]最佳证据规则研究[D]. 顾艳. 南京师范大学, 2013(02)
  • [8]论英美法系最佳证据规则的现代发展及对我国的启示[D]. 郑婕. 西南政法大学, 2013(11)
  • [9]中美书证证据能力规则之比较[J]. 刘英明. 学术交流, 2012(02)
  • [10]论书证复制件的证据效力[J]. 洪冬英. 政治与法律, 20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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